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王道與霸道 在中天案中角力
2020-11-03 04:21 聯合報 / 劉輝雄/前國大代表(新北市)
 

二戰前,現代憲法的人民基本權利,大概都還停留在只供行政單位「參考」的階段,一直到納粹極權專制最後引來整個歐洲玉石俱焚,人們才了解到尊重基本權利對於國家的重要性:不僅可有效拘束政府免於獨裁,防止恣意發動戰爭,更能保障人民福祉。

 

因此二戰後,基本權利的定位提升到同時拘束行政、立法、司法的「優位指導原則」;也許為了公益或緊急狀態考量,可以有所限制,但也必須具備正當性及符合比例原則;除此之外,其核心價值,不容侵犯。

 


其中最重要的當屬「言論自由」,大法官釋字五○九號講得清楚:「言論自由為人民之基本權利,憲法第十一條有明文保障,國家應給予最大限度之維護,俾其實現自我、溝通意見、追求真理及監督各種政治或社會活動之功能得以發揮。」

 

沒有言論自由,則人無從實現自我,無從揭發並阻止政治上惡性勢力茁壯,最後也就無從阻止自己生命、財產權被剝奪。

 

尊重基本權利就是王道法治國,藐視基本權利就是霸道人治國;民主國家,不分黨派與意識形態,尊重基本權利是最大公約數。

 

如果一個政府要用各種理由來關掉一家新聞台,背後的動機不言可喻;甚至連程序正義也罔顧,有識之士都應該口誅筆伐,因為「失去言論自由的國家沒有真正的勝利者」,全部都統一口徑的獨裁國家更擅長內部找敵人,到最後大家都會在獨裁陰影下,噤若寒蟬,整個社會生命力趨於凋萎。

 

中天關台與否,是王道與霸道、法治與人治的角力,結果將影響未來數十年,我們還來得及拯救台灣民主,只要大家勇於發聲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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